安环文〔2007〕53号
安阳市环境保护局
关于印发安阳市市级生态文明村
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环保局(办),局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,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现制定了《安阳市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标准》,请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,按照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指标,积极开展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。
《河南省省级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标准》(豫环文[2007]76号)已经下发,对符合省级生态文明村条件的,及时上报市环保局,经审核后上报省环保局。
附件:1、安阳市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标准
2、河南省环保局关于印发《河南省省级生态文明村考
核验收条件和标准》的通知
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
安阳市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标准
一、基本条件
(一)领导重视,组织落实,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,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的环保宣传栏。
(二)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,村内无滥垦、滥伐现象,三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。
(三)生活富裕,农民人均收入不低于全市当年平均水平。
(四) 邻里和睦,干群关系融洽;村民具有环境意识,对环境状况满意率达80%以上。
二、指标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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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
内容 |
序号 |
指标
名称 |
具体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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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
庄
建
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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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村庄
规划 |
编制并实施村庄规划,规划布局合理,具有环保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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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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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容
村貌 |
村容村貌整洁:无粪土乱堆、秸秆乱仍、畜禽乱跑、污水乱泼、垃圾乱倒的“五乱”现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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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达到环境净化、道路硬化、路灯亮化、路旁绿化、庭院美化。有村民文体休闲场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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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
境
保
护
环
境
保
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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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饮用
水源 |
饮用水集中供应或使用自来水,符合国家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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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农田
灌溉 |
农田灌溉用水符合国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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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污水
处理 |
工业废水达标排放。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排放或处理措施,无渗坑渗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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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垃圾
处理 |
生产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置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,无粪土乱堆,无垃圾乱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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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清洁
能源 |
住户使用清洁能源达60%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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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资源
利用 |
农作物秸秆和养殖粪便资源利用达85%以上 |
|
保
护
资
源 |
9 |
耕地
保护 |
无违法占用耕地和废弃耕地现象,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,防止农膜污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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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矿产
资源 |
依法开发利用矿产资源,开采后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。无乱采滥挖现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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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水资
源 |
鼓励使用喷灌技术,保护和节约水资源,无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地下水情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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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旅游
资源 |
文物、遗迹及风景名胜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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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可再生资源 |
无焚烧秸杆现象,秸杆得到综合利用。沼气建设达到市级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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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
产
品
安
全 |
14 |
合理
施肥 |
平衡施肥,推广施用有机肥。沼渣、沼液得到充分利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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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安全农产品 |
建立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。不使用 禁用农药,推广使用生物农药、物理防治技术。 |
三、考核验收程序
1、各县(市、区)要对照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的考核验收标准,开展自查,确认达到创建标准后,再上报市环保局检查验收。
2、市环保局根据县(市、区)上报的有关材料予以审核,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考核组,通过随机暗访、听汇报、查档案、实地看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。
主题词: 环保 管理 生态保护 通知
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